投诉渠道、方式、处理流程
投资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对我公司存在问题的进行投诉及建议:
(1)电话: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电话400-640-0099;
(2)邮件: service@qhlhfund.com;
(3)传真:0755-82788000;
(4)信函: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8和29层(邮编:518057)。
您提交的问题与建议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尽快给您回复。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投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Add:Focus Plaza 19, Jin Rong Street, Xi Cheng District, Beijing,P.R. China
信访投诉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
邮政编码:100032
深圳证监局
地址:福田区 广东省笋岗西路2008
值班电话:0755-83268222
投诉电话:0755-83263315
投诉治理举报电话:0755-83260607
投诉治理举报传真:0755-83260312
投诉治理举报邮箱:szjgc@csrc.gov.cn
流程描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行部门/岗位 | 执行标准 | 记录及评价 | 备注 |
01 | 受理/通知投诉处理结果 | 客户服务中心 | 对通过客服热线、专线电话、互联网络、信函、现场接待等多种渠道接受的客户投诉进行初步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根据调查、与投诉的客户、代销机构沟通的情况等填写投诉处理单并经审批通过后告知投诉的客户。 | 投诉处理单/建立客户投诉台账,记录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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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分类投诉 | 客户服务中心
| 对受理的投诉,应区分重大投诉、一般投诉和抱怨,并自行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 投诉处理单/分类处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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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接受转交的投诉 | 被投诉部门或者被投诉人所在部门 | 协助办理,并核实投诉内容 | 投诉处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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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联系投诉的客户 | 被投诉部门或者被投诉人所在部门 | 与投诉的客户沟通处理解决办法或方案,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沟通结果 | 投诉处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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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接受转交的代销渠道投诉 | 公司销售有关部门 | 联系、通知、协调被投诉的渠道处理投诉 | 投诉处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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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联系被投诉的代销渠道处理投诉 | 公司销售有关部门 | 与代销渠道沟通,由代销渠道按代销渠道投诉处理标准调查、处理投诉,并通知市场营销部代销渠道处理结果 | 投诉处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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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重大投诉 |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 | 属重大投诉的,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涉及违法违规风险以及因违法违规可能导致经济赔偿的还应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涉及群体性投诉的还应报告总经理 | 重大投诉处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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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诉处理单包括一般投诉/抱怨处理单和重大投诉处理单 。